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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遷新損招:先“拆遷”職務
  長沙一位小學教師譚雙喜把自己的工作調動通知發到了自己的微博上。按照長沙天心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的通知,這位小學高級教師要在下周一到拆遷指揮部報到,任務是勸婆婆。(據《新京報》)
  當“大喇叭‘輪番轟炸’、黑衣男子拔槍、不明人員投擲爆炸物”後,被拆遷小區仍有像教師譚雙喜的婆婆這樣的“釘子戶”難以撬掉的時候,一向具有戰略戰術的拆遷辦,其拆遷的方法總會讓人“驚艷”,來個更高明的:把你兒媳婦的職務“拆遷”了。
  譚雙喜本不是被直接拆遷的對象,按理說拆遷辦是動不了她的。但對無所不能的拆遷辦而言,天空飄來五個字:那都不是事!你不是教師嘛,那好,我可以將你職務“拆開”啊,再“遷到”我們的拆遷辦,向你自己的婆婆開刀吧。反正你是公職人員,總得公私分明且公大於私,你看著辦吧。
  不得不承認,我們的拆遷辦太聰明瞭,但智慧用在該用的地方,才有社會價值。現在是和平年代、法治社會,拆遷辦的智慧當用在如何在法治的軌道上解決問題。
  縱觀一些拆遷事件中,擁有公權力的基層政府,往往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媒體時不時曝光的一些極為慘烈的拆遷事件,怎麼一丁點也引發不起我們基層政府及相關執法人員的反省:作為強勢一方的拆遷辦,我們的執法行為是否合法妥當;對被拆遷人的利益考慮得是否周詳,特別是在老百姓不惜以命相搏的時候,是否為其提供了公平而順暢的利益訴求通道?
  “拆遷”親人職務來應對釘子戶的做法,雖然比一些暴力方法更顯得尊重當事人生命和健康的權利,但不等於這種行為就不損。本來,兒媳婦並不是拆遷關係的當事人,但卻被基層政府挾“教師身份”無奈地卷入這趟渾水,這是對一個人最基本的勞動權的侵犯。
  據報道,在收到調職通知前,譚雙喜已數次被叫去談話,要求做其婆婆的思想工作,甚至在得知被調職後,其不惜以假離婚來“抗令”。教師本是譚雙喜的工作身份,是受法律保護的一種勞動權利,當地政府隨意地開出調令,且不說將當事人陷入如何一種無奈和煎熬的境地,就從規則程序來說,無論如何調動工作總不能以勸說“釘子戶”為理由啊。
  當前各級政府和公務員,除了亟待增強保護私有產權和人權的現代執政意識,更要恪守法律邊界,用智慧來推動良政善治,而不是想方設法利用“釘子戶”的親人當作拆遷“工具”,隨意地損害他們合法的勞動權利。
  張瓊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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