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法國知識分子公開請願,還提出“343名混蛋宣言”,為的是維護自己“嫖妓”的權利,他們宣稱,這個權利源於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是最基本的“自由、平等、博愛”的法蘭西精神
  10月末,在《雄辯家》雜誌主編伊麗莎白·勒維(Elisabeth Lévy)和法國著名小說家弗雷德里克·貝格伯德(Frédéric Beigbeder)的呼籲下,法國多位文藝界、學術界甚至是政界名流都參與了一次名為“343名混蛋宣言”的為妓女請願的簽名活動,並打出口號,“別碰我的妓女!”他們聲稱:“出於一種人類最原始的欲望和本能,嫖妓是自然的。我們中的一些人在過去、現在或未來都會有嫖妓行為。我們並不為此感到羞愧。每一個人都有權自由支配自己的身體,甚至以此來進行金錢交易。”
  此舉來自於10月17日一份由女權主義者和反賣淫組織撰寫的有關法國性交易情況的報告,被以執政的左翼女議員穆德·奧莉維耶(Maud Olivier)為首的社會黨人呈交給法國國民議會,意圖游說政府要以更加嚴厲的手段懲戒嫖客。報告提出將嫖客罰金由1500歐元上升到3000歐元以此逐漸取締賣淫。
  這份報告更是一份針對打擊賣淫業的立法草案。它將於11月27日被國民議會正式審議。
  在中國,賣淫嫖娼早已被認定為“違法”,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而在法國,一直以發達的色情業而聞名,到2011年才結束賣淫合法的歷史。目前,法國法律雖然禁止召妓、拉皮條和未成年人賣淫,並於2011年出台法律,向嫖客象徵性罰款1500歐元,但至今仍未在賣淫是否違法——這種本質性問題上給予明確回應。2011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總裁卡恩性醜聞一案獲勝就是鑽了這個空子。
  這個報告,再次引發社會關於“嫖妓”是否屬人類自由權利的討論,一連串質疑在法國論壇轟炸開來。昔日被法國政客避而不談的敏感問題再次被端上桌面。一場“賣淫是否應該合法化”的戰爭在法國社會打響。
  自由至上,維護“嫖妓權”
  “自由是法國之魂,是法國的魅力所在。然而自從妓院被關閉的那一刻起,這種魅力就在衰退。”法國著名小說家弗雷德里克·貝格伯德(Frédéric Beigbeder)語出驚人。他認為1946年法國關閉妓院的行為剝奪了人們正常娛樂的自由。而現在法國政府還可能要變本加厲,用嚴懲嫖客的方式變相否認賣淫“合法”。他認為這種“滅人欲”的做法,實則是違背了生理本能和自然規律,是將男人推向“同志”的邊緣。“既然法國法律已經聲稱同性婚姻合法,那麼為何不讓賣淫也合法化?”
  將賣淫、嫖妓與人性的選擇自由相聯繫的想法,得到不少法國知識分子的支持。
  簽名活動後不久,法國老牌演員、導演兼編劇,菲利普·科佩爾(Philippe Caubère)就公開承認:自己就是一名嫖客。在接受《雄辯家》雜誌專訪時,他說:“我十分質疑所謂80%的賣淫都是被逼迫的這一‘事實’。我結識的不少姑娘都是自願從事性工作的。那麼何談逼迫,更何談所謂的性奴役一說呢?在我看來,賣淫就是她們的職業,和其他職業並無不同。既然賣淫可以讓她們養家糊口我們就應該尊重她們,給予她們工作的權利!”
  在這些參與請願的知識分子看來,賣淫與嫖妓不是骯髒的肉體交易,而是追求人性的一種本能,是對自身身體的絕對支配權,以及一種為生存而工作的權利。正如弗雷德里克所言,這樣的權利源於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是最基本的“自由、平等、博愛”的法蘭西精神。1  “請願簡直就是侮辱女性”
  在請願一事見報的第二天,女性權益聯盟主席,安娜·澤蘭斯基(Anne Zelensky),10月29日在《世界報》上撰文稱“此次請願簡直就是在侮辱女性”。
  “請願發起人濫用了343這個數字,使人錯誤地聯想到1971年343位崇高的法國女性為呼籲婦女墮胎合法化所提出的‘343名蕩婦請願宣言’。然而此請願怎可與當年轟轟烈烈的女性解放運動相媲美?!前者只不過是在吹捧肉體買賣自由罷了!”她諷刺道。行文最後她還呼籲:“雖然法國支持絕對的言論自由,但是法國大眾切勿被那些擾亂社會秩序的言辭所矇蔽。”
  《343名蕩婦宣言》是以法國哲學家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為首的343名著名女性承認墮過胎,以推動法國實現墮胎合法化的宣言。
  法國女權事務部長兼政府發言人娜雅·瓦洛·貝爾卡桑(Najat Vallaud-Belkacem)針對請願宣言,也反擊道:“343名蕩婦要求解放自己的身體,而343名混蛋卻在要求使用別人的身體。”
  法國色情業有著悠久的歷史。在拿破侖統治時期,法國對色情業的管理是全歐洲的樣板,當時所有妓女都要進行登記和雙周健康檢查,國有合法妓院遍及全國各地。法國前總統薩科齊還曾承認,傳統的性工作者是法國國家文化遺產的一部分。
  戰後60多年來,隨著女權運動的發展,關於是否取締賣淫的政治和社會辯論在法國不斷出現。支持者認為,法國應該成為一個“沒有賣淫行為的社會”,性工作也不應該成為一種職業。
  “嚴懲賣淫”
  不能保護女性權益
  法國的社會學者中許多人都援引瑞典嚴懲嫖妓而效果不佳的反例,反對嚴懲嫖客:1999年1月,瑞典議會頒佈《禁止購買性服務》法令,認為購買性服務是男性對於女性施暴的一種形式,是一種犯罪行為,而出賣性的女性是在遭受性剝削和性奴役。嫖客不僅要接受罰款,更要接受至少6個月的監禁。法規一齣,站街女明顯減少。然而瑞典也成為歐洲強姦犯罪率最高的國家。女性權益並未在嚴苛的法律面前得到切實保護。
  法國社會學家弗朗索茲·吉爾(Fran·oise Gil)認為,“嚴厲的懲戒措施只會逼迫賣淫轉到更為隱蔽的地下。如此,那些遭到性虐待和迫害的賣淫女更難被外界發現因而也就更難得到社會的保護。懲戒嫖客的做法其實並不可取。”
  她支持賣淫合法化與自由化,但反對拉皮條。在她看來,拉皮條可能涉及人口販賣。
  法國性工作者團體也反對被取締。一位名叫克洛伊的抗議者說:“取締和壓制從來都不是解決辦法,議員們應該給予我們充分的法律地位。”
  法國社會學家李力安·馬蒂歐(Lilian Mathieu)更認為,提出草案的議員非但不是為賣淫女的權益考慮,而是出自個人政治利益的考量。“因為這樣的建議可能會為他們贏來更多居住在市區選民的選票,使他們在未來的市政選舉中拔得頭籌。而且我不相信這麼多的妓女失業之後,法國議員們會妥善幫助她們一一就業。那麼法國社會可能會更加動蕩。”他在自己新書《賣淫的條件》中提出要適度放寬對賣淫的限制,但對賣淫是否應該合法化甚至自由化的論題則保持觀望態度。
  僅五分之一法國人明確表示支持嚴懲嫖娼
  其實,10月17日點燃法國社會“賣淫合法之爭”的這份報告中,所提出的懲戒嫖客的觀點並不新鮮。早在希拉克執政時期,部分右派政客就曾提出這樣的建議,甚至提議連賣淫女也要一併重罰。該建議當時遭到包括右派內部自己諸多同鄉的反對,隨後也就不了了之。
  報告稱,法國目前約有2萬~3萬名性工作者,其中89%為女性。這些人當中又有80%是被迫賣淫。90%的性工作者來自尼日利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年齡也大多在30~60歲。然而近年,青年賣淫率迅速上升。近乎三分之一的性工作者是30歲以下的青年,其中不乏許多正在讀書的大學生。
  然而諸多性工作者協會、衛生組織、社會學家等都對此數據提出質疑。塞西爾,作為巴黎妓女維權組織ACTUP的一員,日前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表示,報告的數據主要是來自於警方和一些接受妓女投訴的組織,“實際數字應該比官方統計結果要多得多”。
  而一位名為卡麗恩的法國妓女在接受網媒89街的採訪時坦言,自己和大多數妓女一樣從事性工作是為了賺錢。
  根據10月30日的一項民調顯示:僅五分之一的法國人明確表示支持嚴懲措施。然而對賣淫是否應該徹底合法化或自由化的論題,大多數法國人都保持謹慎態度。
  有意思的是,請願活動發起半個月了,總共不超過20人簽署了這個宣言,導演貝多斯(Nicolas Bedos)是其中之一。這位曾被評為法國最有魅力的男演員強調自己從來沒有嫖過妓,但他願意簽署,是為了譴責這種道德立法的政治趨勢。可10月31日他在接受法國廣播歐洲一臺的採訪時,卻突然改口稱自己此前的支持行為是不合適的。《雄辯家》雜誌主編伊麗莎白·勒維不否認這是一種公然挑釁的行動,她表示,“我們不捍衛賣淫,我們捍衛的是自由。當議會要對性進行道德規範時,我們的自由受到威脅。” (特約撰稿/黎文宇)  (原標題:法國知識分子的“嫖客”之辯:維護“嫖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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