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鼓樓警方將嫌疑人圖像、視頻上網,提供線索者有機會獲千元獎勵 圖 揚子據新華社南京1月5日專電 (記者 朱國亮)將小偷扒竊時被捕捉到的影像,發佈到專門建立的網絡平臺製冰機維修上讓大家辨認,認出來獎勵千元——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擬從6日起正式實施的抓小偷新舉措引發了不小關註。
  1月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二手餐飲設備買賣局建立的涉案圖像協查平臺——“天羅地網抓小偷”將正式上線。在這一平臺上,警方將“電子眼”捕捉到的那些身份難以確定的盜竊犯罪嫌疑人的圖片和視頻展示給公眾,讓廣大網民協助核實其身份並提供破案線索。
  鼓樓公安分局介紹,對於最先提供重要線索並經查證屬實的,公安整合負債機關將給予1000元的獎勵。對提供的線索直接破獲重大案件的,公安機關將視情況提高獎勵數額,並推薦見義勇為基金會再次表彰獎勵。
  在正式上線前,這一名為“天羅地網抓小偷”的平臺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試運行,共發佈涉案圖像協查20起,半個多月來通過這一平臺明確了2名犯宿霧罪嫌疑人身份,並向認出嫌疑人的網民兌現了2000元獎勵。
  鼓樓公安分局介紹,第一個通過這一平臺為警方提供汽車借款線索的是一名醫院保安。他發現警方公佈的一嫌疑人與最近在醫院盜竊、被醫院監控拍到的嫌疑人相似,隨即舉報,並協助警方將其抓獲。
  誣陷他人將受罰
  鼓樓公安分局將其發佈平臺設在江蘇省重要的門戶網站——中國江蘇網上。警方特別告知,對於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或以舉報為名公然侮辱、誹謗他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予以處罰。同時還告知,公安發佈的這些視頻圖像嚴禁轉載、選編使用,嚴禁將有關的涉案人員的身份信息公開。違法侵犯他人權益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鼓樓公安分局介紹,警方提倡實名舉報,並將依法對舉報人的信息和舉報內容予以保密。平臺採取單向、後臺管理操作模式,即舉報人填寫的所有信息只有警方的後臺操作員可見,沒有論壇發帖式的互動。
  是否侵犯肖像權?
  在正式上線前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許多媒體都向鼓樓警方提出疑慮:未經司法審判,就將這些盜竊犯罪嫌疑人的圖像和視頻發佈到網絡上,是否侵犯肖像權、隱私權?
  設立這一平臺前,警方曾邀請南京大學等高校法學專家召開座談會,就警方的做法進行法理論證。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警方有權公佈相關案情,對嫌疑人進行通緝,請公民提供線索、協助破案。而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七十一條:“通緝令、懸賞通告應當廣泛張貼,並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絡等方式發佈。”因此,涉案圖像協查平臺的創建有法律依據。
  鼓樓警方介紹,這些圖像和視頻的發佈,警方有嚴格的審批程序,均為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且已立案並掌握一定證據的案件,圖像和視頻也是嫌疑人實施犯罪時被捕捉到的影像。  (原標題:撒“網”抓小偷 “認”出獎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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