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街頭藝人001號,就是我!
  (設計對白)">
  臺北街頭藝人001號,就是我!
  (設計對白)
  南都訊 記者王睦廣 發自香港 街頭藝術表演應該如何規管,目前港府以不得對市民造成滋擾或阻礙為原則進行彈性執法,無統一政策。昨日立法會上,議員就是否引入發牌制度及開放更多場地進行探討,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指出,看不到社會上對此有很鮮明的共識,議員則倡議港府進行公眾咨詢。
  引入發牌制度可能抵觸表達自由權
  香港目前並無法例禁止街頭表演,但與在公眾地方舉行的其它活動一樣,要求街頭表演不得影響公眾安全或對市民造成滋擾或阻礙,否則警方或食環署可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等相關法例進行執法,甚至提出檢控。昨日立法會上,議員就支持街頭表演和不影響居民之間如何取得平衡意見不一。
  議員李慧瓊等多名議員支持就街頭表演引入發牌制度,港府則表示,為街頭表演引入發牌規定,帶來的結果是未有取得牌照的人士將被禁止進行街頭表演,可能因為抵觸《基本法》保障的表達自由權而受到法律挑戰,因此必須審慎研究各項事宜,包括是否有穩固的法律基礎和社會的充分支持。
  開放更多場地須平衡不同意見
  目前康文署只在沙田大會堂推行“開放舞臺”計劃,提供專門免費場地讓街頭藝人表演。港府表示,除此之外,香港文化中心、荃灣大會堂、葵青劇院的戶外範圍也經常舉辦音樂會、舞蹈表演等文娛活動,其它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的戶外範圍也容許舉行各類演藝活動。
  對於有議員提出希望港府提供更多場地,比如行人專用區(現時旺角行人專用區可供街頭表演)供街頭表演,港府認為,如果開放行人專區作街頭表演,將涉及不同政府部門的職責,也須平衡不同使用者的需求及當區居民的意見,問題相當複雜。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日表示,對於有關街頭表演政策的問題,立法會討論已經不止一次,但也看不到社會上有很鮮明的共識,港府還是要聆聽意見。
  他山之石
  臺北發許可證 周華健是001號
  港府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表示,參考過一些先進和較國際化城市,比如東京、倫敦、新加坡和臺北對街頭藝術表演的政策及措施,這些城市對街頭表演都有所規管。街頭表演者需要先通過試演(接受評核,確保演出符合一定水平)並申領有關牌照,方可從事街頭表演活動,有關的街頭表演活動也必須在特定地點,例如部分公園和廣場進行。
  據瞭解,臺北市就出台了專門的《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和實施計劃,街頭藝人或團體需要提交書面申請資料,文化局受理後,經過專門的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才獲核發相關證件,證件有效期為2年,期滿需換證。又規定了展演時間一般為10點至22點、展演內容不涉及宗教政治活動、街頭藝人在公共空間表演需要經公共空間的管理人同意等。
  著名歌手周華健曾在電視節目中自爆,自己家裡就有臺北街頭藝人執照,而且是001號。  (原標題:香港研究規管街頭表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c30icrry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